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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新规正式施行 能源环保有望双赢

中国科学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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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1日起,生态环境部印发的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》(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施行。1月2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各垃圾焚烧厂烟气等5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和炉膛温度的自动监测数据,接受公众监督。


这也意味着,垃圾焚烧发电被套上了“紧箍咒”,一旦发现违规,就要接受处罚。面对严苛的环保标准,国内呈星火燎原之势的垃圾分类,反而助了一臂之力。


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头疼的就是湿垃圾的处理,分离出来的渗滤液还要投入很多钱把它变成无害的水排放出去,有些地方甚至要求达到‘零排放’。如果在前端就把湿垃圾分离出去,这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来说非常有利。”浙能锦江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刘田说,“垃圾湿度下降,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二噁英也有了明显的下降。”


目前,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垃圾焚烧大国,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、发电量均居世界第一。预计到2020年,国内垃圾焚烧产能将达到60万吨/日,年处理总量近2亿吨,垃圾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万千瓦。


在最严监管的施压和垃圾分类的助力下,以往不被公众接受的垃圾焚烧发电,有望在新的一年获得能源与环保的双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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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分类送“福利”


我国垃圾处理行业虽然比发达国家晚起步约30年,但却具有“起步晚、起点低、发展快”的特点,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,垃圾焚烧发电开始步入高速发展阶段。


“到2020年,中国垃圾焚烧处理规模甚至相当于中国以外所有国家之和。”在日前于北京召开的2019(第十三届)固废战略论坛上,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龙吉生表示,由于垃圾收运量增加、老旧焚烧厂改扩建等需求,国内垃圾焚烧行业的增速可以持续至2025年,行业总规模估计将超过100万吨/日。


而在垃圾焚烧发电高速发展的同时,环保也成为该产业不得不迈过的一道坎。此次《规定》就提出以颗粒物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、氯化氢、一氧化碳等5项常规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作为考核指标。垃圾焚烧发电厂若日均值超标天数累计5天以上,在予以处罚的同时,还将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。


面对环保部门严格的管控,垃圾分类的利好效应开始显现。“随着垃圾分类的不断推进,物质流和能源结构也随之改变。分类以后,垃圾焚烧的热值也在发生变化。”E20环境平台董事长傅涛对《中国科学报》称,“垃圾分类之后,很多不适合焚烧的垃圾,或者可以勉强进行焚烧的有机垃圾、厨余垃圾都被分离了出来。”


这也对垃圾焚烧发电的排放产生了直接影响。“垃圾干湿分离之后,降低了进厂垃圾的含水率,有利于提高垃圾的热值,减少了废气的产生,并提高了垃圾焚烧设备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。”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乔德卫对记者表示,湿垃圾分离得越彻底,吨垃圾发电量提升得就越显著。如果有害垃圾能够分离出来,烟气中重金属的含量也会下降。


“生活垃圾是一种潜在的可再生资源,应该被清洁利用。做好热解环节、实现物料的均匀化是保证燃烧质量、控制排放的重要手段。”同济大学热能与环境所所长陈德珍也指出,如果垃圾中水分含量较高,气化工艺就较难实现,垃圾分类则为垃圾的热解气化处理提供了重要契机。



革新技术迎接挑战


国家监管层释放出的明确信号是,垃圾焚烧发电厂必须在“无害化”的前提下,才能更好地实现“减量化”与“资源化”。


“环保监管制度化、飞行检查常态化,不定时间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,用最快的速度直达监测现场,直接抽测、直接曝光。”乔德卫坦言,严格的环保监管已经把垃圾焚烧发电厂逼进死角。


而垃圾分类虽然对垃圾焚烧发电的减排产生有利影响,但也存在诸多挑战。乔德卫指出,垃圾分类之后,短期内垃圾进厂的总量会减少。此外,垃圾热值提高也会对焚烧的工况设备产生一定的影响。


在乔德卫看来,垃圾焚烧发电要想良性发展,也不能仅靠垃圾分类,还需要继续推动技术革新,比如采用中间再热、高效汽轮机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,提高吨垃圾焚烧的发电量。


此外,他还建议垃圾焚烧发电应该积极推进热电联产,使发电与供暖两不误。“开展生物质发电热电联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是面对国家补贴退坡,有效提升经营效益、改善现金流的重要手段,同时也促使垃圾焚烧企业进行二次创业。”


值得一提的是,目前大城市的垃圾焚烧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到位,并建立了成熟的商业模式,而小城市及县域的垃圾问题却尚未解决。在陈德珍看来,大型焚烧项目并不适合这些小城市地区,热解工艺才是中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。


“目前国际上的成熟工艺及案例证实,在垃圾焚烧过程中,一定要利用热解这个环节将不均匀的废物均匀化。”陈德珍用实验表明,热解气化工艺在小型垃圾焚烧炉应用中,热解和炭气化耦合燃烧时对应的本底污染物排放最低。因此,她建议,中小型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了使达标排放代价降到最低,应该采用热解和炭气化耦合燃烧,而不是直接焚烧。



透明监管巩固“公信力”


业界预计,2019~2020年(或延伸至2021年)将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产旺年,市场规模以千亿计。


为促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达标,缓解“邻避效应”,此次《规定》也将生态环境监管引入社会监督机制,逼迫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练好“内功”,实现从“要我守法”到“我要守法”的转变。


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局副局长隋筱婵表示,此次《规定》填补了自动监测数据直接用于行政处罚的空白,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全面应用,有望实现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实时监管,让行业监管更加透明。


据记者了解,2017年全国所有投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都被要求实施“装、竖、联”,即安装自动监测设备,在厂区门口竖立电子显示屏公布数据,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。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,截至目前,与生态环境部联网的垃圾焚烧厂已经达到401家。到2020年年底,争取将所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部对社会公众开放。


而公开数据,不仅在于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监管力度,也在于巩固“公信力”。这也被业界认为是“赢得信任的重要方式”。另外,业内人士称,这一次先行探路成功之后,接下来或将推广到电力、化工等行业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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